近日,山东的刘杨先生向央广网反映,年前家里催婚催得紧,有天他在刷短视频时,看到了平台推送的一款交友软件的广告视频,视频内容称有很多单身女性在该平台上,可以通过打游戏匹配认识合适的对象。
刘杨说,下载该软件后,他3个小时刷了3000多元的礼物,对方说可以线下见面交流,但等他再发信息时,发现对方已经把他拉黑了。随后,他向该平台客服投诉,客服让其提供证据,但提交后仍无结果。
3月20日,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该平台客服:“为什么刷礼物后被拉黑?”客服人员表示,平台不强制消费,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。如果遭遇欺骗可以上传证据,会有专人进行审核处理。
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以“充值聊天”为关键词搜索,类似投诉有6000多条,涉及不同交友平台,但都打着“脱单交友”的旗号。
通过这些交友软件真能实现“脱单”吗?近日,记者调查发现,不知情的消费者发出的每一条文字、语音、视频都被明码标价,而他们支付的费用进入聊天员钱包。在这些软件上,部分女性聊天员是通过一些“公会”的代理团队招募而来,然后对代理进行抽成,有些抽成比例高达50%。实际上,用户付费脱单交友模式背后,已经形成一条“公司—团队—代理—聊天员”的产业链。
刘杨回忆,今年2月8日,他在一款名叫“我C语音”软件注册后,一名女主播拉刘杨进入语音直播间。“你要真心相处的话,再刷一个礼物,我就是看你对我的一个态度。”
在某品牌手机应用商店,“我C语音”自称是一款专注聊天、交友、组CP的社交应用,“找游戏伴侣,找恋人伴侣,聊你所聊,见你所见”。
他说,刚注册成功时,大量女性用户账号发来消息,上述女主播说跟自己在同一个地方,也想找对象。刘杨发现,他要想继续聊天,需要先添加对方好友,但想要交好友,要花费10个虚拟金币,需要充值8元。
添加好友后,女主播在该平台建立“直播房间”,开始与刘杨语音聊天。根据刘杨提供的直播间录屏,女主播简单聊几句工作、生活的内容,便会提出下一个刷礼物的任务。“我为啥要线上刷礼物?我就是看看你的诚心,再看要不要走到线下,先把两个盲盒开一下吧。”
刘杨称,在对方引导下,他先后送出CP戒指、CP盲盒等虚拟礼物,不到三个小时,共消费3000多元。
他说,刷完礼物后,对方表示初五或初六可以线下见一面,但等他再发信息时,页面显示自己已被屏蔽。“这时我才意识到受骗了。”
近日bd半岛体育,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发现,“我C语音”平台的投诉有300多条,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诱导消费者充值聊天,充值后,对方不回复信息或被拉黑。
3月15日,记者在某品牌手机的应用商店下载“我C语音”软件,并以男性身份进行了注册。刚登录进去,就收到七八名女性账号发来的信息,甚至有的直接发来语音邀请。
简单聊几句后,对方表示如果想继续聊天需要加好友,加好友需要10个金币,充值8元。
记者充值后,添加了对方好友。对方表示,自己会开一个语音房间,在语音聊天中,该主播不断以“组CP、公开关系、举办婚礼”等虚拟设定为由,催促记者继续充值,送出虚拟礼物。在记者提出“为何送礼物后才能继续聊天”的质疑后,被踢出直播间。
记者注意到,在黑猫投诉平台,有用户投诉称,在“我C语音”平台上,某女性账号先以该用户是同一个地方的话术套近乎,并表示可以线下见面,引导消费者相继花费近8万元后,最后消费者无法联系到对方。
“本来是奔着相亲去的,甚至在聊天中付出了金钱和情感,最后却联系不上人了,精神备受打击。”刘杨说。
刘杨至今不明白,那个跟他聊天的女主播是谁。3月12日,记者在一个“聊天副业”的公众号注意到一则招聘女性聊天员的帖子。
该招聘信息显示,招募18-50周岁的女性,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在交友软件上和陌生男性用户聊天,只要对方有回复就有收益。文字聊天收益0.11元-0.4元/条,语音聊天1.1元-4元/分钟,视频聊天2元-6元/分钟。聊天越多等级就会越高,能设置的单价也就越高。
根据招聘文章提示,记者扫描二维码,添加了一位所谓“推广员”的微信。添加后,对方询问是否是女性,以及是否成年后,便向记者推荐了“伊对”App。他表示,这个是大平台,流量大,可以先试试。
根据对方发来的注册步骤,记者需要填写邀请码才能完成对“伊对”App的女性账号注册。在某品牌手机的应用商店,记者看到,该App已经有3亿次安装,且被标注为“脱单神器”。
注册后,记者收到推广员发来的一份内部的“使用手册”。该手册详细介绍了不同用户界面的区别、私信区的收益功能、平台的推流机制、资料编辑和提现方式等。
记者注意到,“使用手册”第一页声明中称,只参与软件推广,不涉及套路教学、虚假聊天、诱导充值。当记者对是否能赚到钱表示担忧时,该推广员发来一份“社交聊天日入千元攻略”,包含怎样设置头像、如何引导对方视频聊天、如何拒加微信等信息。
一名代理人员表示,聊天员一天收入300元-500元很正常,做得好的话收入可达上千元。
根据上述“使用手册”,记者注意到,“伊对”App上的聊天员对礼物的抽成比例是35%。
另一社交平台推广员向记者发来的聊天员话术培训文件提到,“你想要更多回复,要有精美的真人头像,昵称也要吸引人,别写英文。”招呼语,尽量不要发“你好,吃饭了嘛,在干嘛”。比如,“你是广州的,可以发‘哥哥在广州哪里?我也在广州,单身很久了,想找个人,你呢?’”
上述文件还提到,收益高的聊天员,平均每个人一天打1000-1500个招呼语,招呼量是基础,只有量起来了“看到你的男用户才越多”。
记者调查发现,大量交友软件都在招募聊天员,而一些交友App在手机的应用商店并没有上架,需要通过推广员发来的链接才能下载。在安装时,用户会收到“存在风险”的手机安全提示。
记者提出“手机的应用商店没有这些App,会不会没有多少用户”疑问时,某平台推广员表示,“我们平台的流量很大,男用户永远比女用户多。”
“说白了,就是男性用户付费,女聊天员赚钱。”一名推广员说,女聊天员主要是管对方要礼物,文字收益最少,挣钱还得靠语音和视频聊天。
记者发现,每个推广员给记者发来“聊天员”注册步骤后,都会嘱咐记者必须填写邀请码,并且注册成功后,再把ID发给他们。
一名推广员告诉记者,在不同交友平台注册成功后,聊天员需要将平台的ID发给推广员,而推广员则会在代理后台将ID填入,这样代理就成功发展了一名聊天员,才会有业绩分成。
记者调查发现,这些招聘广告发布者被称为推广员,也称为代理,分属不同“公会”。一般“公会”负责人与交友App运营方进行洽谈,尽力争取为代理拿到较高的佣金抽成(业界称为“点位”),然后再制定不同等级的“点位”,代理再去招募聊天员。
3月15日,记者向一位推广员表示想做代理,该推广员发给记者某传媒公司的推广海报。记者根据这个推广海报,注册成为了一名代理,等级为LV1级。
在代理后台页面,记者注意到该公司负责推广“花夕、觅伊、伊对、聊有伴、在身边”五个App。记者发现,不同平台,佣金的抽成比例也不一样。例如,“伊对”App,作为LV1级的代理,直推抽成为18%,平级抽成为5%。该代理告诉记者,直推是指代理发展的聊天员,平级是指该代理可以继续发展代理。
3月16日,记者获得的一份某公司代理的佣金分成表显示,不同App平台对佣金的抽取比例不同。以“伊对”为例,代理的等级分为LV1—LV7共七级。每个级别对应的“点位”分别从18%—30%,每升一级增加2%。其他不太知名的App抽取的佣金比例更高。比如,“觅伊”的抽成比例为32%—50%。
根据“佣金表”,划分代理等级的标准和抽成比例是要看团队业绩,即代理旗下女性用户的流水总额。以“伊对”为例,团队业绩为20万元则为最高级LV7级代理,可以抽取流水额的30%。也就是说,不同等级的“点位”由代理手下的聊天员团队的业绩流水决定。
记者从几家号称传媒公司或文化公司的推广公会了解到,不同公会推广的App有所不同,代理收取的点位抽成也有区别,但模式都是上级享受下级的业绩提成。而行业内的代理选择哪个公会,往往会看抽成比例的高低和推广平台的活跃度、稳定性。
另一家公会推广员向记者透露,各个交友App的套路都一样,可能玩法上有些区别。代理的赚钱方式就是通过推广女生聊天,各方面的注意事项和违规的东西也都一样。
记者在代理后台注意到,推广公司都表示合法推广,根据平台规定邀请有真实社交、脱单需求的女用户。
近几年,“婚恋交友”骗局的案件也在全国多地发生。据媒体报道,日前,北京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婚恋交友App诈骗案件。当事人马某某报案称,在某交友平台上添加了一名陌生网友。该网友自称是一名女检察官,是刚离婚的单身母亲,没聊多久就对马某某表示好感,双方在网上确立男女朋友关系。
此后,对方多次以孩子出车祸、介绍工程项目等理由向马某某借钱,两个月内马某某共向对方转账34000余元。在一次次要求视频和线下见面未果后,马某某意识到被骗。
办案民警介绍,这名所谓的“女检察官”实际上是河北某地一个男性菜农,把账号性别注册成女性,编造身份和男用户聊天。发现马某某动感情“上钩”后,便开始连续骗钱。
2022年7月,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摧毁了一个跨区域“婚恋交友”电信诈骗团伙,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,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。其公开的资料显示,该团伙自称“博今传媒”,自2021年以来,在数人的组织下,大量招募键盘手、聊天员,伪装年轻漂亮女孩,以想交友的单身男子作为诈骗对象,通过交友软件与对方套近乎聊感情。通过谎称与受害者同城,许诺线下见面,以事先准备好的聊天话术增进感情,取得受害人的信任和好感,引流到某App,诱骗受害人不断充值转账,以此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。
一名知情者告诉记者,在他农村老家,很多女性使用这些App赚钱。甚至,“一个人的手机上会下载十几个软件,一年收入十几万”。
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分局云集派出所张超警官告诉记者,这种商业模式是否构成犯罪比较难界定,必须结合实际案例来判断。此外,这也要看女方的具体行为是否涉及诈骗罪的构成要件,如果不涉及,一般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中的一种欺诈行为。
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向记者表示,这样的商业模式对消费者是存在较高风险的。即使声明合法合规,但在实际推广中,无法对推广人员的身份、目的进行核实和监测。鉴于案情的多样性和复杂性,具体个案是否构成犯罪,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,需要结合具体案件,由公安机关依法侦办。
胡钢认为,如果不构成犯罪,这种商业模式也需要市场监管部门、网信部门、工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,压实平台责任,加大监管力度,切实保障用户权益,促进公平规范市场秩序。(央广网)